“为了加强对粉丝生产企业的宏观管理,不断提高‘龙口粉丝’的品牌地位。烟台检验检疫局还与我们招远市政府签订了‘建立协作机制,提高出口粉丝质量,促进地方对外经济发展’的备忘录。”
招远市分管外经贸的副市长王文峰介绍了协议的内容:烟台检验检疫局按照法定职权加强对出口粉丝企业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检验检疫法规对企业生产进行全程监控和源头管理。负责对出口产品质量按照进口国官方要求对出口粉丝批批实施检验检疫,对检出不合格的产品要帮助企业进行质量分析、查找原因;在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管中,负责加强对产品安全卫生等质量问题给予技术指导,积极促进企业建立ISO9000或HACCP质量管理体系。负责向粉丝生产企业和地方相关检验检测部门提供符合国外官方要求的产品检验方法、检测标准及检出限值等检验技术。对各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进行符合性验证。为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提供技术支持,招远市政府在职权范围内加强对粉丝生产企业的宏观管理,不断培育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自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市场意识’,从而不断提高出口粉丝的产品质量。与此同时,招远市政府责成地方职能部门加强对从事内销粉丝生产、经营的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与检验检疫机关加强信息沟通,所属部门的相关检测应统一到符合输入国要求的标准方法上来。
“龙口粉丝是中国的传统特产之一,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最早产地是招远,以后逐渐发展到龙口、蓬莱、莱州、栖霞、莱阳、海阳等地。因历史上从龙口港外运故而得名为龙口粉丝。2002年龙口粉丝获得原产地保护。按规定,在招远、龙口、蓬莱、莱阳、莱州(上述五市均是烟台下属的县级市)地域内的粉丝生产企业,经审核批准后,都可以使用‘龙口粉丝’原产地域保护。”招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王少志的这段介绍,揭开了萦绕在我们心头的一个谜团。这就是为什么招远产的粉丝不叫“招远粉丝”,而叫“龙口粉丝”。紧接着他又介绍说:“当然,也不是任何粉丝都能叫‘龙口粉丝’,我们所说的‘龙口粉丝’除生产地符合原产地域保护要求的范围。它的生产过程必须利用自然微生物体系,采用传统的酸浆发酵法独特工艺,以绿豆或豌豆为原料,经提出淀粉,然后经过打糊、漏粉、浸洗、晾晒而成,所以龙口粉丝应该以绿豆或豌豆为原料,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添加剂,否则不能冠名龙口粉丝。这方面,‘龙口粉丝’执行标准GB19048-2003《原产地域产品龙口粉丝》规定的非常清楚。”